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投保存款保险。投保的金融机构交纳保费后,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发生等接管、清算、破产等情形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

温馨提示:保险其实就是对人生的未雨绸缪,保险是智慧的象征,保险是长期的存折,保险可以传承财富。当然,更多的是当风险突然而至的时候,不至于摧毁辛苦一生所建立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