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个人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交割,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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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要求

  • 及时根据拟交割数量调整持仓,持仓应符合限仓要求,超过投机限仓部分的应提前申请套保或套利额度,并及时建仓。
  • 若参与sc2607合约,2026年06月30日(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同一交易者同一合约多空双向持仓均进入交割流程,如需交割单向持仓的请务必完成持仓调整。

买方准备

  • 预留货款:2026年06月30日前期货账户中预留足额货款。
  • 提交资料:向期货公司提交准确、完整的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开票要求和邮寄地址。
  • 提交意向:可于2026年06月28日至2026年07月01日上午收盘前,自行通过仓单系统提交买方意向。需注意,交割买入的仓单可能与交割意向不一致,如不能接受配对仓单可能是任意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货物,请务必提前平仓,避免进入交割造成损失或可能发生的其他后果。

仓储费要求

【sc2607】仓储费付止日须覆盖至2026年07月07日。

发票要求

确保有足额的发票额度,且交割发票须于2026年07月07日上午闭市前送达期货公司。

新规要求

  • 自2026年3月30日起,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客户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和拟注册仓单的现货数量之和。持有拟注册仓单现货的客户需同时满足:
- 装载对应现货的油轮已靠泊码头,如遇假期等因素最晚靠泊时间可视情延后。 - 已妥善协调码头、海关、质检机构和仓库等,确保第一交割日前能够生成足量仓单进行交割。 - 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上午10:00前向能源中心交割部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及对应现货的提单、原产地证、装货港商检报告等能源中心要求的材料。

  • 自2026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原油品种各合约未取得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客户,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交割月前第二月和交割月前第一月)时,自动转化的临近交割月份买入及卖出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均暂调整为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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