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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应该在“应付福利费”(今年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在“应付工资薪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
【五星重点补充】千万别漏掉的部分:
公司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是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可以计入成本,也可以计入到“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中。不过,这种商业意外保险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
温馨提示:买保险的原因主要是解决人生当中的“病不起”、“死不起”、“老不起”、“教育金”等问题。当然了,保险也可以合理规划财富等。当风险突然而至的时候,保险就成了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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