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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保障的是因客观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或者死亡,通常如果是食物中毒,那必须符合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如果是个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将其认定为个人疾病,也就不能判定为意外食物中毒;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是多人集体食物中毒(三人及以上的顾客都出现了和自己类似的症状),一般就能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过,意外险赔不赔食物中毒,还要看其保不保食物中毒,看食物中毒有没有在保障范围内。
【重点分析-看完你就明白了】: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死亡后赔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即被保险人是因客观事故(事故原因为偶然、意外且不可预见的)造成的人身残疾或者死亡,两者之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意外险一般只会保多人集体(三人或者三人以上)出现的食物中毒,而个人出现的食物中毒通常是不在保障范围之列。因为食物中毒比较特殊,保险公司会认为个人食物中毒为个案,就是说可能是因为你自己的某种疾病导致的,因此意外险一般就不会赔这种个人引起的意外事故了。
温馨提示:不要小看保险,也不要质疑它的合理性,国家既然大力推行保险,那么它的存在就一定是为民解忧的,否则也不会被允许。当风险突然而至的时候,保险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不至于因为风险摧毁辛苦一生所建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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